日前,浙江省纤检局部署全省质系统开展“纤检保健康”纤维制品秋冬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该行动将持续至2016年2月底。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梳棉胎、蚕丝被、羽绒被(服)、绗缝制品等絮用纤维制品;保暖内衣、夹克、棉服装等成人服装;袜子、帽子、围巾等生活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等四大类产品为检查重点,采用日常检查和突击执法检查两种方式,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标识标注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四类违法生产行为,并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侧重纤维制品生产集聚区内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向31个生产集聚区倾斜,结合集聚区的产品种类,因地制宜,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
二是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充分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提高执法效能,深挖源头,实现执法打假的“堵源截流”目标;
三是有效结合我省纤维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纤维制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违法生产行为,巩固前期标识整治成果;
四是落实浦江“四个全面”试点工作要求。加大浦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再加工纤维生产企业及加工点的检查力度,从检查原料、警示语标注、台账管理等方面入手,规范生产行为,助力浦江绗缝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探索开展特殊领域专项执法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产民政救灾、集团采购(教育、卫生、酒店等)、旅游产品等领域的纤维制品企业的执法力度,及时发布检查情况信息,提出消费警示,突出执法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