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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纤检系统集中开展“阳光纤检”——2016年“质量月”主题活动

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提供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总结的函》(质检办质函〔20161283号)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中国纤维检验局于20169月组织全国纤检系统开展了以“阳光纤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国纤检系统重点开展了消费警示宣传活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学生床上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实验室开放日”等形式多样、富有纤检特色的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统计,2016年“质量月”宣传活动中,全国专业纤检机构共举办公益咨询及宣传活动146次,宣传受众60240人;在“质量月”期间相关执法工作中,全国专业纤检机构共出动人员4475人次,检查单位场所1588个,其中各类学校981个,检查原料80.5吨、絮用纤维制品337462件。

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一、开展“阳光纤检”消费警示宣传活动。在新生入学时,以高校为重点对各类学校、幼儿园等开展“阳光纤检——送宣传、送咨询、送检测、送安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册)、开展咨询服务、组织纤维质量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在校学生及其家长普及纤维质量知识、絮用纤维制品选购常识及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的危害和鉴别知识;二是通过纤检机构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开展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理性安全消费。如河北、重庆、江西、青海等省纤维检验局在“质量月”期间大力开展以围绕“送宣传、送咨询、送检测、送安全”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活动,利用有利时期,深入群众开展有效的警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

二、开展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依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质量安全检查。各级专业纤检机构重点围绕原料安全、标识和使用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原料的安全性和相关记录的完整性、标识形式的规范性及其与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使用单位是否依法履行安全保证义务等。湖北、安徽、陕西等省纤维检验局组织专项质量监督、检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三、开展学生床上用品质量整治活动。活动期间,各级纤检机构集中开展学生床上用品质量整治:一是重点对学校供货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通过集中检查和突击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入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增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市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销售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如新疆、甘肃、云南等省纤维检验局配合当地教育部门督促高校加强内部管理,严防“黑心棉”通过新生自购自带、学生代购、“勤工俭学”推销等渠道流入校园

四、“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为增进纤检机构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纤检机构实验室软硬件设施、检验工作流程,提升纤检系统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各地纤检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一是选取具有一定检验能力、与纺织品、服装、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检测项目向社会开放参观;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技术专家、学生、企业、消费者代表进行参观。如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精心组织,精心策划,将部分实验室向社会公众开放,主要针对寄宿制学校、建筑工地、街道社区等管理者等结合实际讲解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的危害和鉴别常识,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纤维制品质量状况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五、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针对秋冬季正是劣质絮用纤维制品(俗称“黑心棉”)制售旺季的特点,各级纤检机构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了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如浙江省纤维检验局在“质量月”期间,在絮用纤维制品加工、销售、购买等重点热点领域,加大执法频次,严厉查处利用禁用、限用原料进行再加工制作、销售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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