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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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纤维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委《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要求,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3)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3纤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优化标准体系结构

紧贴纤维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完善纤维标准体系,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申报标准应与纤维标准体系相符合,以强标为核心,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协调配套。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强化标准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覆盖,支持基础术语、绿色安全及资源再利用等标准项目的制定。

(二)提升标准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加快我国技术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

(三)强化国家标准有效供给

加大纤维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鼓励标准各相关方积极参与纤维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修订、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鼓励将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二、立项重点

立项选题应符合本技术委员会业务领域,有助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对于纤维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

1.加强推动纤维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标准研制;

2.加强低碳、回收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研制;

3.加强满足市场优质优价交易需求的多层次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研制

4.加强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提升,加强在线检测、智能检测等技术规范的研制。

报送项目计划材料及要求

(一)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

——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

——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

——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3.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

(三)申报材料格式

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word版)、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标委会秘书处,已有项目延期单位需首先完成在研项目后再申报新项目。如有其他情况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沟通。

 

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侯川;联系电话:010-87998837;邮箱:houchuan@cfi.gov.cn。

 

 

 

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322日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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