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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纤检局开展山羊绒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辽宁省纤检局开展山羊绒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中纤局综发〔201231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非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12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要求和《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对本省从事山羊原绒收购和分梳山羊绒加工的企业进行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辽宁省羊绒产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省畜牧局统计的数字:2011年绒山羊存栏数为403.8万头,山羊绒产量1549吨。我省原绒加工能力500/年,分梳山羊绒生产能力300/年。

2012年春,我省山羊原绒市场由于受羊绒市场影响,价格不稳定。前期原绒价格在450-500/公斤,比去年有一定下降。目前收绒企业担心原绒价格大幅度波动和下滑,处于观望状态,准备进口原绒。

今年我省分梳山羊绒加工企业计划收购原绒100吨,生产分梳绒50吨。目前已收购51.9吨原绒,生产分梳绒20吨。

二、监督检查情况

辽宁局重点对东北最大的羊绒加工企业本溪祥和(集团)永祥绒山羊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辽宁们现场进行了检验记录、质量凭证、成包组批码单、标识与实物质量、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等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质量违法行为。辽宁们对已经入库的分梳山羊绒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产品1批,4.85吨,检验结果合格;检样检查收购原绒2批,20.3吨,检验结果合格。

三、技术服务工作

辽宁局对本溪祥和(集团)永祥绒山羊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为提高该公司的山羊绒收购质量,辽宁局指导和帮助该公司申请加入了山羊绒国家公证检验;辽宁局帮助该公司开展了山羊绒公证检验的申报工作;多次派人到该公司宣讲《山羊绒公证检验程序》等,指导企业按国家标准GB18267-2000《山羊绒》要求进行分类、分型、分等。辽宁局将继续帮助该企业申报开展分梳山羊绒公证检验工作,为提高辽宁省山羊绒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做出贡献。         

四、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2012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要求,辽宁局及时更新了受检企业的档案数据,完成了信息填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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