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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标准项目的通知

纤标委发〔201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纤维检验局(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819号)的统一要求,我技术委员会决定征集2018年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为确保征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与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支撑引领质量提升为着力点,按照2018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部署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领域拓展、标准化工作改革、标准国际化进程、标准化管理提升,突出抓好标准化战略研究及新标准化法贯彻。

    (二)立项重点。本次国家标准项目征集将以《2018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国家标准委网站http://www.sac.gov.cn/szhywb/sytz/201803/t20180305 _341796.htm)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重大战略规划、扎实推进改革任务、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瞄准国际提高水平为立项工作重点。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国家标准项目。需填报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及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二)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国家标准样品研制需提交研复制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标准样品复制需提交研复制计划项目建议书。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自下达计划至完成计划,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周期项目,建议先期预研,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模板。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样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模板可从国家标准委网站的“国家标准化业务管理平台”(http://home.sacinfo.org.cn/home/ material)下载。

    三、申报材料报送

    国家标准项目可随时申报,申报时请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用于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Word文档,报送至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程小群,电话:010-51006157,电子邮箱:chengxiaoqun@cfi.gov.cn

 


                                  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425



 

发布日期: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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